平江县抛出21条“金点子”——为《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贡献基层智慧
平江县抛出21条“金点子”——为《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贡献基层智慧
平江县抛出21条“金点子”——为《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贡献基层智慧红网时刻新闻6月13日岳阳讯(xùn)(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许排云)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湘、鄂、赣三省交界生态屏障,平江县(píngjiāngxiàn)在国家立法进程中再显担当(dāndāng)。6月13日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(zhēngqiúyìjiàn)的截止日期。今天(jīntiān)笔者(bǐzhě)从县人大常委会获悉,平江县通过“开门立法”机制征集、筛选的21条建议,已正式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。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“金点子(jīndiǎnzi)”,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、跨区域协同治理等关键领域,为国家生态法治建设注入平江实践。
岳阳市生态环境局(jú)平江分局组织《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意见(yìjiàn)征求座谈会。
此次由县人大常委会主办、县绿色(lǜsè)低碳产业发展研究会承办的(de)意见征集活动,吸引了28家县直(zhí)部门、乡镇(村)、生态企业(qǐyè)及社会(shèhuì)组织参与,共提出建议92条(tiáo)。“我们特别注重吸纳长期奋战在生态保护一线的基层代表意见,他们更有切身体会。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凌晓明介绍,活动中既有乡镇干部关于边际生态治理的经验之谈,也有企业负责人对绿色产业发展的务实建议,还有社会组织成员(chéngyuán)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对策思考。
收集(shōují)反馈的部分意见建议。
针对(zhēnduì)平江地处湘、鄂、赣三省交界的(de)特殊区位,代表们提出多项创新机制(jīzhì):建议建立(jiànlì)省际边界生态保护“责任共担、环境共治、效益共享”机制,推动相邻(xiānglín)市县联合探索(tànsuǒ)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;在基层层面建立边际共管机制,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。“这些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针对性。”参与研讨的湖南(húnán)巨雄农业科技发展(fāzhǎn)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文表示,企业在跨省生态保护中往往面临权责不清问题,立法明确协同机制将有效提升治理效能。平江县近几年与湖北通城县、江西修水县共创“通平修”绿色发展先行区,聚焦(jùjiāo)交通互联、旅游互融、产业互兴、生态共治、服务(fúwù)共享等方面,探索跨行政区域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,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。“通平修”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落地就是区域合作的典型成功(chénggōng)案例。
生态产业企业研讨《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法典(草案)》现场。
作为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,平江县在立法建议中突出“两山”转化(zhuǎnhuà)路径:提出设立县级绿色低碳发展基金,重点支持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(chǎnyè)(chǎnyè);推动整县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,促进集中连片乡村(xiāngcūn)组团式发展。平江县通过建立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贷”,3年为30家生态产业企业发放(fāfàng)纯信用贷款9700余万元;加义镇紧邻的3个村互为依托,优势互补,打破同质竞争,形成了(le)抱团共赢(yíng)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片区示范。
“这次立法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纳入法治化轨道,意味着这项探索性的政策理念和改革任务,正升格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、强制性法律制度。”凌晓明指出,《生态环境法典(fǎdiǎn)(草案(cǎoàn))》的出台将为生态优先、绿色(lǜsè)发展提供持久(chíjiǔ)法治保障,推动生态环境“高颜值”与经济发展“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”深度(shēndù)融合。平江县的试点工作借力法典东风,一定会蹄疾步稳,再谱新篇。
有关学者专家认为,平江县的建议具有三大(sāndà)亮点:一是强化(qiánghuà)跨区域协同治理,契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需求;二是突出(tūchū)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,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示范(shìfàn);三是注重基层实践与国家立法的衔接,体现了立法的实践性和前瞻性。
《生态环境法典(fǎdiǎn)(草案)》是我国首部综合性生态环境法律,也是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。拟整合现有单行法(dānxíngfǎ),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。平江县作为长江中游(zhōngyóu)重要生态屏障,其“生态+产业”发展(fāzhǎn)模式已获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可为绿色产业示范区(shìfànqū),此次立法建议将为平江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注入鲜活力量。
红网时刻新闻6月13日岳阳讯(xùn)(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许排云)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湘、鄂、赣三省交界生态屏障,平江县(píngjiāngxiàn)在国家立法进程中再显担当(dāndāng)。6月13日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(zhēngqiúyìjiàn)的截止日期。今天(jīntiān)笔者(bǐzhě)从县人大常委会获悉,平江县通过“开门立法”机制征集、筛选的21条建议,已正式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。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“金点子(jīndiǎnzi)”,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、跨区域协同治理等关键领域,为国家生态法治建设注入平江实践。
岳阳市生态环境局(jú)平江分局组织《生态环境法典(草案)》意见(yìjiàn)征求座谈会。
此次由县人大常委会主办、县绿色(lǜsè)低碳产业发展研究会承办的(de)意见征集活动,吸引了28家县直(zhí)部门、乡镇(村)、生态企业(qǐyè)及社会(shèhuì)组织参与,共提出建议92条(tiáo)。“我们特别注重吸纳长期奋战在生态保护一线的基层代表意见,他们更有切身体会。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凌晓明介绍,活动中既有乡镇干部关于边际生态治理的经验之谈,也有企业负责人对绿色产业发展的务实建议,还有社会组织成员(chéngyuán)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对策思考。
收集(shōují)反馈的部分意见建议。
针对(zhēnduì)平江地处湘、鄂、赣三省交界的(de)特殊区位,代表们提出多项创新机制(jīzhì):建议建立(jiànlì)省际边界生态保护“责任共担、环境共治、效益共享”机制,推动相邻(xiānglín)市县联合探索(tànsuǒ)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;在基层层面建立边际共管机制,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。“这些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针对性。”参与研讨的湖南(húnán)巨雄农业科技发展(fāzhǎn)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文表示,企业在跨省生态保护中往往面临权责不清问题,立法明确协同机制将有效提升治理效能。平江县近几年与湖北通城县、江西修水县共创“通平修”绿色发展先行区,聚焦(jùjiāo)交通互联、旅游互融、产业互兴、生态共治、服务(fúwù)共享等方面,探索跨行政区域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,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。“通平修”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落地就是区域合作的典型成功(chénggōng)案例。
生态产业企业研讨《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法典(草案)》现场。
作为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,平江县在立法建议中突出“两山”转化(zhuǎnhuà)路径:提出设立县级绿色低碳发展基金,重点支持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(chǎnyè)(chǎnyè);推动整县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,促进集中连片乡村(xiāngcūn)组团式发展。平江县通过建立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贷”,3年为30家生态产业企业发放(fāfàng)纯信用贷款9700余万元;加义镇紧邻的3个村互为依托,优势互补,打破同质竞争,形成了(le)抱团共赢(yíng)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片区示范。
“这次立法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纳入法治化轨道,意味着这项探索性的政策理念和改革任务,正升格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、强制性法律制度。”凌晓明指出,《生态环境法典(fǎdiǎn)(草案(cǎoàn))》的出台将为生态优先、绿色(lǜsè)发展提供持久(chíjiǔ)法治保障,推动生态环境“高颜值”与经济发展“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”深度(shēndù)融合。平江县的试点工作借力法典东风,一定会蹄疾步稳,再谱新篇。
有关学者专家认为,平江县的建议具有三大(sāndà)亮点:一是强化(qiánghuà)跨区域协同治理,契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需求;二是突出(tūchū)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,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示范(shìfàn);三是注重基层实践与国家立法的衔接,体现了立法的实践性和前瞻性。
《生态环境法典(fǎdiǎn)(草案)》是我国首部综合性生态环境法律,也是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。拟整合现有单行法(dānxíngfǎ),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。平江县作为长江中游(zhōngyóu)重要生态屏障,其“生态+产业”发展(fāzhǎn)模式已获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可为绿色产业示范区(shìfànqū),此次立法建议将为平江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注入鲜活力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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