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盛茵已任宜春市委(shìwěi)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(yuè)2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(yíchūn)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任免(rènmiǎn)一批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(juédìng):
朱金任南昌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副(fù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(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(wúlìpíng)、胡穗发任南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南昌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副局长;
陈旻任南昌广播电视台(diànshìtái)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(yuánchéngrèn)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guǎnlǐ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(céngzhènyǔrèn)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(miǎnqù)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张马安任南昌市政公用(gōngyòng)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zǒngjīnglǐ)(试用期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徐慧(xúhuì)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档案局局长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洪都中医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(wàishìbàngōngshì)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杜琴(dùqín)的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(chéngxiāng)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(zhǔrèn)职务;
免去(miǎnqù)曾伟群的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(nián)6月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(lú)洸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肖相如为区(rúwèiqū)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(qū)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赣州市(gànzhōushì)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(yuànzhǎng)。
刘小川(xiǎochuān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(céngyùnyáo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(nián)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为区(wèiqū)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(luózhìlíng)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(nánkāng)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依法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(zhōu)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蓉江街道工委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(lán)天宇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、黄海蓉、彭延斌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。
寻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(dìèrshíwǔcì)会议,于2025年6月30日(rì)决定:
陈志文(chénzhìwén)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为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职务;
刘炎军同志为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(mínshì)审判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(zhíwù);
刘志松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澄江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(qí)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(xúnwūxiàn)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的(de)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(láiyuán)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新闻

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(shìwěi)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(yuè)2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(yíchūn)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任免(rènmiǎn)一批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(juédìng):
朱金任南昌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副(fù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(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(wúlìpíng)、胡穗发任南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南昌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副局长;
陈旻任南昌广播电视台(diànshìtái)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(yuánchéngrèn)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guǎnlǐ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(céngzhènyǔrèn)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(miǎnqù)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张马安任南昌市政公用(gōngyòng)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zǒngjīnglǐ)(试用期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徐慧(xúhuì)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档案局局长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洪都中医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(wàishìbàngōngshì)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杜琴(dùqín)的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(chéngxiāng)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(zhǔrèn)职务;
免去(miǎnqù)曾伟群的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(nián)6月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(lú)洸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肖相如为区(rúwèiqū)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(qū)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赣州市(gànzhōushì)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(yuànzhǎng)。
刘小川(xiǎochuān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(céngyùnyáo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(nián)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为区(wèiqū)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(luózhìlíng)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(nánkāng)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依法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(zhōu)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蓉江街道工委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(lán)天宇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、黄海蓉、彭延斌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。
寻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(dìèrshíwǔcì)会议,于2025年6月30日(rì)决定:
陈志文(chénzhìwén)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为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职务;
刘炎军同志为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(mínshì)审判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(zhíwù);
刘志松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澄江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(qí)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(xúnwūxiàn)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的(de)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(láiyuán)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新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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